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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蒙精神代代传”微短剧(短网友怎么看视频)海选大赛火热进行中【有奖征集】

   更新时间: 2025-05-11 05:05  发布时间: 20小时前   20
核心提示:关于组织参加“沂蒙精神代代传”微短剧(短视频)海选大赛的活动通知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兰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兰陵农高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根据临沂市“沂蒙精神代代传”微短剧(短视频)海选大赛要求,发动广大网友创作以红色经典故事、传统民俗、移风易俗、乡土趣事等为主线,创作适宜网络传播的微短剧、短视频,推动优质文化资源通过网络直达基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组织参加“沂蒙精神代代传”微短剧

(短视频)海选大赛的活动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兰陵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兰陵农高区党工委,县直各部门、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

根据临沂市“沂蒙精神代代传”微短剧(短视频)海选大赛要求,发动广大网友创作以红色经典故事、传统民俗、移风易俗、乡土趣事等为主线,创作适宜网络传播的微短剧、短视频,推动优质文化资源通过网络直达基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作品要求

1.面向全社会征集作品,紧扣主题,弘扬社会正能量,聚焦沂蒙红色文化、乡村振兴、邻里温情、移风易俗、非遗活化、民俗趣事、时代变迁等主题,融入地方特色,展现真实的乡村风貌。

可采用多种拍摄手段,故事短片、纪录短片、动画、航拍、VR视频均可参加。

2.作品制作要求:采用手机或电脑软件均可,视频时长最长不超过5分钟,要求主题明确、画面清晰、构图合理、剪辑流畅。

剪辑后不得带有任何软件的水印LOGO,视频中不得出现作者或制作公司名称及其他信息。

3.作品须为原创。严禁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活动资格,如作品涉及侵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大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作品(包括未剪辑加工的原始视频),享有在(包括但不限于网络展示、媒体发表、出版书籍等)微信平台、短视频平台、微博、网站、宣传片等相关宣传活动中的永久使用权和内容的二次改编权,署名权归作者所有。已参加过国家和省市其他评选活动的作品不再参与申报。

奖项设置

市级大赛共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参赛作品(文件命名格式为:作者姓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发送至@163.com,联系人及方式:张勇(县融媒体中心)。

中共兰陵县委宣传部

兰陵县文化和旅游局

兰陵县融媒体中心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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