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国家安全部公布一起案例:境内某高校学者李某主动联络境外某非政府组织,以内部数据为筹码,意图换取在国外知名期刊发文机会、提升自身学术知名度。国家安全机关及时采取措施,有力保障了国家秘密安全。
“各怀鬼胎”的学术合作
某高校青年学者李某通过校际交流活动结识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学者K某。李某私下了解到,K某与部分国际知名期刊机构联系紧密。李某便萌生了与其合作撰写论文的念头,希望能借机在国际知名期刊刊文。
李某通过电子邮件向K某详细介绍了自身情况,重点强调了自己在某校企合作项目中接触和掌握的数据资源。K某表示可以探讨合作,但希望李某重点搜集提供该校企合作公司掌握的部分数据。李某不假思索地答应了。
“别有用心”的数据搜集
李某发现K某所需数据属于涉密敏感数据,涉及我国某重要领域情况。但K某依旧坚持索要上述数据。
为了自己所谓的学术成果,李某托关系将其学生张某派遣到该公司实习,并私下要求张某按照K某要求,违规搜集、分析该公司所掌握的敏感数据。
国家安全机关掌握相关证据后,第一时间会同高校、企业阻止了李某、张某企图向境外传输涉密数据的行为,及时消除了泄密风险隐患。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
数据安全关乎国家安全,维护数据安全需要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境外机构或个人窃取涉密敏感数据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来源:国家安全部
编辑:王佩璇